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0-8-20 13:11:00  作者:向导

向导培训学校为您提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成考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8号)和有关省、市(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
  第四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国家统考外,还需到我校加试专业课。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夜大授课方式为业余每周三次面授,函授授课方式由当地函授站确定。
  第六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根据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而定,一般为2年半至5年。其中业余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1--2个晚上和一个全天(双休日)。上课地点在校本部、昌平教学点、首都联大教学点。函授的授课时间和地点由各函授站确定。
  第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九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的专业不开班,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专业学费标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会计学、金融学、物流管理为1302//学期;国际经济与贸易为1303//学期;英语为1566//学期;高中起点升本科金融学1050//学期;高中起点升专科商务英语为1712//学期;其它各专业均为1284/学期。我校业余收费方式是按学年收取,学费收取标准以北京当年市审核标准执行,函授生学费由当地函授站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监督电话为:010-64492163;信箱为jc@uibe.edu.cn
  第十三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
  邮政编码:100029 
  校内办公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远楼220室。
  咨询电话:010—64492351 
  首联大教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 向导学校
  咨询电话:010—63988816
  第十四条 招生网址:www.sce.com.cn 
 
考生请注意:
2010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了!向导学校8月5日至8月25日每天早7点半至晚19点半为广大社会考生提供免费代办成考考务活动,无论您是否是向导学员,均可享受免费代报考服务,更有机会获得价值500元免费大串讲课程.